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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暢道通行」計劃

「人人暢道通行」計劃內容

政府一直致力為公共行人通道1加建無障礙通道設施,於2012年8月推出「人人暢道通行」計劃,積極增設更多無障礙通道設施(即升降機及斜道),方便市民上落公共行人通道。

為令更多市民受惠,自「人人暢道通行」計劃在2012年推出以來,政府已擴展計劃範疇,以期涵蓋更多行人通道。初期計劃只涵蓋由路政署維修及保養且完全未配備任何無障礙設施的公共行人通道。及後,計劃的範疇已擴展至已裝設標準斜道的現有公共行人通道2,惟需符合特定條件3,而且有關加建工程需不涉及收地,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因應社會要求,政府於2019年宣布在「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下推展一項「特別計劃」,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4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租者置其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屋邨和已拆售物業的公共屋邨的行人天橋、行人隧道和高架行人道加建升降機。

政府繼續全力推動「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下在各階段的384個項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當中202個項目已經完成,另有156個項目正在施工,餘下的26個項目在完成詳細設計及其他相關工作後會盡快開始施工。

「 人人暢道通行」各階段計劃進展

「人人暢道通行」計劃相片



  • 1. 即由路政署負責維修及保養的公共行人天橋、高架行人道和行人隧道。
  • 2. 不再局限於由路政署負責維修及保養的公共行人通道。
  • 3. 有關條件包括 –
    • (a) 行人通道橫跨由路政署負責維修及保養的公共道路;
      (b) 市民可以在任何時間從公共道路進入這些行人通道;
      (c) 該等行人通道須不屬私人擁有;以及
      (d) 現時負責管理和維修該等行人通道的人士或機構同意這些加建升降機設施的建議,並願意在加建升降機設施工程、其後就升降機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工程進行期間與政府合作。
  • 4. 「特別計劃」下的加建升降機項目需要獲得有關業權人或現時負責管理有關土地/行人通道的人士或機構同意,並表明願意其後就升降機設施的管理和相關維修工作與政府合作,而有關加建工程在不涉及收地的前提下,方能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