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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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01/HY/2021 | 路政署 | 香港島及離島公共照明系統的管理、操作、安裝和保養(2021-2025) | 不適用 | 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這是一份為期4年的定期工程合約,合約期由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合約範圍包括設計、管理、操作、安裝和維修香港島及離島的公共照明系統。公共照明系統一般包括傳統的街道照明設備、鄉村照明設備、高架道路標誌照明設備、路旁路線指示標誌照明設備、安全島指示燈及相關的電纜、管道及附屬裝置。指定合約範圍內約有30 000盞路燈及村燈、900個安裝於高架道路標誌及路旁路線指示標誌的照明設備,以及2 200個安全島指示燈。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一式兩份封密的投標表格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投標者必須在截標時間前把投標書放入本招標公告中指定的投標箱(「指定投標箱」)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當時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如在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的任何時間內,前往指定投標箱所在地點的公眾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延遲截標時間,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況獲消除後,政府會盡快公布所延遲的截標時間。以上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網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聞公報形式宣布。
聯絡
備註
(a)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b) 是次招標採用公開招標。現邀請(i)曾進行招標文件所述道路照明維修工程的承建商或(ii)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工業用途電氣裝置工程的承建商或(iii)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電氣裝置工程的第III組承建商,並同時符合投標文件列出的資格和條件的承建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c) 承建商如非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工業用途電氣裝置工程的承建商或獲准承投電氣裝置工程的第III組承建商,也可參與投標,惟須在2021年6月16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時把填妥的納入上述認可名冊/類別申請書送交路政署路燈部總工程師,符合所需資格和條件,以及在2021年7月2日或之前正式獲准加入名冊。有關申請列入名冊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d)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e)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f)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g)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h)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 https://www.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