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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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9/14 | 路政署 | 新橫塘河橋 | 不適用 | 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該項工程主要包括:- 在梅窩橫塘河興建長約35米的雙橋,包括一條淨闊2米的行人天橋和一條淨闊3.5米的單車橋,並拆卸現有橫塘河橋;
- 在擬建雙橋的兩端興建接駁行人路及單車徑,以連接現有道路;
- 在擬建雙橋北端興建單車停泊處;
- 進行附屬工程,包括相關的拆卸、土力、渠務、公用設施、公共照明及環境美化等工程;以及
- 就上文第(a)至(d)項所述工程實施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一式兩份封密的投標表格信封面清楚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投標者必須在截標時間前把投標書放入本招標公告中指定的投標箱(「指定投標箱」)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若在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停止生效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如在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的任何時間內,前往指定投標箱所在地點的公眾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延遲截標時間,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況獲消除後,政府會盡快公布所延遲的截標時間。以上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網頁(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聞公報形式宣布。聯絡
備註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此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甲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或乙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甲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或乙組承建商),並同時符合投標文件列出的資格和條件的承建商承投這個招標項目。
承建商如非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道路及渠務工程甲組(經確認者)或乙組內也可參與投標,惟須在2019年11月6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時把填妥的納入上述名冊/類別申請書送交香港九龍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7樓路政署工程部首席項目統籌/上坡設施,及符合所需資格和條件,以及在截標日期或之前正式獲准加入名冊。有關申請列入名冊詳情,請參閱: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投標表格和進一步資料可於香港九龍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7樓路政署工程部辦事處索取(聯絡人:李浩天先生,電話號碼:(852) 3903 6792,傳真號碼:(852) 3188 3420,電郵地址:sephl1.wd@hyd.gov.hk)。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