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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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4/17 (工務計劃項目第 857TH號) |
路政署 |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 - 北面連接路隧道大樓及機電工程 | 不適用 | 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由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延期) (由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再延期) |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一式三份封密的投標表格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並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若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聯絡
備註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此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符合所有以下要求(a)及(b)及(c)及(d)的承建商或符合以下要求(e)而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a)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和建築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
(b)自原訂截標日期起計過去15年內,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最少一項道路及渠務工程的建造合約,而該合約的批出合約金額須不低於港幣7億元。批出合約金額將按招標文件內訂明,調整至現時價格計算。
(c)自原訂截標日期起計過去15年內,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最少一項涉及建造建築物的工程合約,而建造的總建築樓面面積須不低於2,000平方米。
(d)自原訂截標日期起計過去15年內,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最少一項涉及設計、安裝、測試及試行運作行車或鐵路隧道通風系統的工程合約,而隧道的總長度須不低於800米。
(e)如屬合營企業投標者,合營企業內的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a)及(b);而合營企業須整體符合上述要求(a)及(b)及(c)及(d);並且合營企業內的各參與者或股東須符合最少上述要求(a)、(b)、(c)或(d)的其中一項要求。
有關投標者及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投標者(如適用)的詳細要求,已詳列於招標文件內。
不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和/或建築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的承建商也可參與投標,惟須在2016年5月24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時把填妥的納入名冊/類別申請書送交香港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4樓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符合所需資格和條件,以及在截標日期或之前正式獲准加入名冊。有關申請列入名冊詳情,請參閱: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一份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