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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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4/05 (工務計劃項目編號845TH) |
路政署 |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餘下輔助建築物及設施 | 不適用 | 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由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延期) |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興建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餘下輔助建築物及設施、相關土木和環境美化工程,以及專用設備的供應及安裝等。
工程預計在2015年年中展開,分階段完成。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一式三份封密的投標表格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 ( 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 ) 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若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止時間會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聯絡
備註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此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建築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定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建築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定者)],並同時符合下列投標文件列出的資格和其他條件的承建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於過去10年內在香港及/或其他地方完成最少一項建築工程的建造合約,而該合約在批出時的價值不低於港幣3億元。
有關投標者的資格及投標書的要求,已詳列於招標文件內。
不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建築工程的丙組內的承建商也可參與投標,惟須在2015年4月22日前提出要求,同時把填妥的納入名冊/類別申請書送交香港九龍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號何文田政府合署四樓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符合所需資格和條件,以及在截標日期或之前正式獲准加入名冊。有關申請列入名冊詳情,請參閱: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
index.html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 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