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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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4/04 (工務計劃項目編號845TH) |
路政署 |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 門架式X光車輛檢查系統 | 不適用 |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設計、供應、運送、安裝、測試及校驗香港口岸的門架式X光車輛檢查系統(建造工程)及之後門架式X光車輛檢查系統的九年維修服務(維修服務)。
工程預計在2015年年中展開。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一式三份封密的投標表格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 ( 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 ) 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若2015年5月22日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止時間會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聯絡
備註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是次招標採用公開招標。現邀請所有有興趣的承建商並同時符合下列要求,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 於過去15年內在香港及/或其他地方完成最少一項X光車輛檢查系統的建築及/或供應合約,而該合約在批出時的價值不低於港幣3仟5百萬元。
有關投標者的資格及投標書的要求,已詳列於招標文件內。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