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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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3/19 (工務計劃項目第6810TH號) |
路政署 | 屯門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 | 不適用 |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
詳情
該項工程主要包括沿屯門公路市中心段設置隔音屏障和進行相關的渠務、道路、土力、環境美化工程、輔助交通設備和街道照明。工程預計於2014年8月展開,約需時36個月完成。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衆入口大堂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或由本地和/或非本地承建商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領導成員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並已被確認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以上之承建商或合營企業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 自原訂截標日期起計10年內,完成最少一項道路及渠務工程的合約其合約金額不少於3億港元。
有關投標者的資格及或由本地和/或非本地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如適用)的要求,詳列於投標資料中。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或任何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