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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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08/HY/2013 | 路政署 | 路政署定期合約(九龍東道路(快速公路除外)之管理及維修2014-2018) | 不適用 |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這是一項為期4年的定期工程合約。合約期由2014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工程主要為管理和維修九龍東的公共道路(快速公路除外),包括進行相關的斜坡、道路構築物、園境設施和小規模道路改善工程。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衆入口大堂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