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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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2/11 | 路政署 | 為道路構築物提供無障礙通道設施 - 第三期第一份合約 | 不適用 | 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該項工程主要包括:
- 為位於灣仔區、東區、南區、油尖旺區及深水埗區十二個地點的七條現有的行人天橋及七條現有的行人隧道加建十七座升降機及三條斜道;
- 與(i)相關的土木工程、土力工程、機電工程、土地勘測工程、現有構築物的改建工程、道路工程和園林美化工程等;及
- 除了在上述(ii)所列明的土地勘測工程外,合約內規定為其他「為道路構築物提供無障礙通道設施」的工程項目及一個位於西九龍的道路改善工程項目的土地勘測工程。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承投招標項目。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投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