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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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2/08 (工務計劃項目第6825TH號) |
路政署 |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 – 北面連接路海底隧道段 | 不適用 |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中午12 時正 |
詳情
合約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 長約5公里的雙程雙線分隔海底隧道,連接屯門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 填海工程,以為屯門的隧道出入口提供約16.5公頃的土地;
- 相關的土木、結構、建築、岩土、海事、水務、排水、排污、環境美化及重置受影響現有設施的工程等。
遞交投標書
申請人(包括合營企業申請人)須將填妥的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放置信封內封密,並須在信封面註明合約編號和申請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申請人的身分)及“路政署高級庫務會計師收”,並放入位於香港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的“路政署投標箱”內。逾期的申請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者可申請資格預審:
- 申請人必須是名列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和海港工程並已被確認的丙組承建商。如屬與本地和/或非本地承建商組成的合營企業(下稱“合營企業申請人”),必須集體地符合上述條件,而合營企業內的領導成員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和/或海港工程並已被確認的丙組承建商。
- 申請人或合營企業申請人的任何一個成員/股東,必須於過去20年內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或正在進行最少一項土木工程的設計及建造合約,而該項合約在批出時的價值(以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所界定的價值為準)不低於5億港元。
- 申請人或合營企業申請人的任何一個成員/股東,必須於過去15年內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或正在進行最少一項涉及軟/混合土質隧道工程的建造合約,隧道的長度須超過1公里,挖掘直徑須超過7米,而且必須使用隧道鑽挖機挖掘及建造,並且該項合約內的隧道工程在批出時的價值(以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所界定的價值為準)不低於5億港元。
- 申請人或合營企業申請人的任何一個成員/股東,必須於過去15年內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或正在進行最少一項涉及填海工程的建造合約,而該項合約內的填海工程在批出時的價值(以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所界定的價值為準)不低於1億港元。
若在截止申請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止申請日期將延至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
此投標者資格預審及之後的合約招標將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申請人如要求送遞投標資格預審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拒絕任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