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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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2/07 (工務計劃項目第6825TH號) | 路政署 |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 - 南面連接路高架道路段 | 不適用 | 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由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延期) |
詳情
合約主要包括設計及建造以下項目:-
- 約1.6公里長的跨海雙程雙線分隔高架行車道及相關的接駁道路和支路,連接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和北大嶼山公路;
- 更改北大嶼山公路和翔東路的部分路段及重定路線;
- 沿翔東路鋪設消防水管;以及
- 附屬工程,包括工地平整、斜坡、天然山坡災害防護、渠務、污水、水務、公用設施、環境美化及機電工程等。
工程預計於2013年6月展開,約需時45個月完成。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者可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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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者必須是名列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並已被確認的丙組承建商。如屬合營企業(下稱“合營企業投標者”),合營企業內的領導成員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並已被確認的丙組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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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者或合營企業投標者的任何一個成員/股東,必須於過去10年內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或正在進行最少一項土木工程的設計及建造合約,而該項合約在批出時的價值(經調整至2012年第一季的價值計算)不低於2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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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者或合營企業投標者的任何一個成員/股東,必須於過去10年內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最少一項涉及高架道路工程的建造合約,而該項合約內的高架道路工程在批出時的價值(經調整至2012年第一季的價值計算)不低於2億港元。
有關投標者的詳細資格的要求,詳列於投標資料中。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若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投標一經採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