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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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1/13 (工務計劃項目第798TH號) |
路政署 | 博愛交匯處改善工程 | 不適用 |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 (由2012年8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延期) (由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再延期) |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
- 在博愛交匯處的元朗公路高架路段北行車道的旁邊建造長約150米的單線行車天橋,以及總長度約630米的連接路,連接元朗公路的地面路段;
- 建造長約400米的連接路,連接元朗公路高架路段南行車道與元朗公路的地面路段;
- 在博愛迴旋處北面的南行線引道建造長約110米的分隔左轉行車道及相關的行人隧道伸延部分;
- 局部擴闊博愛迴旋處以北的元朗公路北行線一段長約400米以及南行線一段長約140米的現有行車道;
- 沿博愛迴旋處南面的北行線引道設置長約200米、高2.5米的垂直隔音屏障,以及沿該迴旋處北面的南行線引道重置現有長約30米、高3米的隔音屏障;及
- 進行相關的道路、斜坡、渠務、輔助交通設備、路燈及環境美化工程。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符合下列資格的承建商承投招標項目:-
- 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及
- 從原定截標日起計的過去5年內,完成至少一項包括道路工程的建造合約(在本地或海外),而該項合約內的道路工程在批出時的價值不低於1億3千5百萬港元。
如投標者是合營企業,則該合營企業的牽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符合上述(1)的要求。詳情列於投標資料中。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的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有關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