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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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11/04 (工務計劃項目第787TH號及第839TH號) |
路政署 | 港珠澳大橋相關項目的勘探工程 | 不適用 |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海上勘探工程,包括鑽孔和現場測試,以及將所取得的土壤和岩石樣本進行實驗室試驗。工程預計於2011年7月展開,約需5個半月完成。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 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名列公共工程認可材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場地勘探工程的第II組承造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一經採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