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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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09/19 (工務計劃項目第579TH號) |
路政署 | 中環灣仔繞道 — 北角段隧道及東區走廊連接路工程 | 不適用 | 2010年9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由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延期) |
詳情
該項工程主要包括:
- 在北角的東邊隧道出入口建造一段300米長隧道;
- 建造與隧道接駁的連接路;
- 改建位於興發街與保良局余李慕芬紀念學校之間的東區走廊;
- 改建維園道與興發街之交界處及鄰近範圍之道路工程;
- 建造行政大樓及東面通風大廈的地基工程;
- 清拆中環林士街天橋東行線落斜之橋面;和
- 有關的園景平台、隔音屏障、半密封式隔音罩、道路排水及綠化工程。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20號(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承投招標項目。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