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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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09/04 (工務計劃項目第805TH號(部分)) |
路政署 | 粉嶺公路介乎港鐵粉嶺站至和興路的隔音屏障工程 | 不適用 | 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詳情
本合約的工程主要包括在介乎港鐵粉嶺站至和興路的一段粉嶺公路及其連接路上豎設長約1,350米的懸臂式隔音屏障及長約200米的直立式隔音屏障,並進行附屬工程,包括相關的土木、土力、道路及渠務、環境美化、道路照明、交通輔助設施、臨時交通改道以及改移公用設施工程。工程預計於2010年11月展開,約需時27個月完成。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20號(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符合下列資格的承建商承投招標項目:
- 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經確認者或試用性質者);及
- 從原定截標日起計的過去八年內,以總承建商資格完成至少一項包括道路工程的建造合約,而該項合約內的道路工程在批出時的價值不低於一億二千萬港元。
如投標者是合營企業,則該合營企業本身必須符合上述(a)的要求,以及該合營企業必須集體地符合上述(b)的要求。詳情列於投標資料中。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中午12 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