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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採購部門 項目 估計數量 截標日期/時間
合約編號 24/HY/2009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總目706分目6100TX號 )
路政署 改善道 路中央分隔欄緊急通道 不適用 2010 年 5月7 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詳情

工程主要包括為約46 個在 港島、九龍及新界不同位置的道路中央分隔欄的緊急通道進行改善工程。

工程預計在2010年 7月展開,約需24個月完成。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 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 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 。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甲組及乙組承建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