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聯網使用的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細節
招標編號 | 採購部門 | 項目 | 估計數量 | 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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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編號 HY/2008/12 (工務計劃項目第76TI號) |
路政署 | 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 | 不適用 |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
詳情
該項工程主要包括:
- 在小欖交匯處附近的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闢設1個巴士轉乘站;
- 在大欖角迴旋處附近的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闢設1個巴士轉乘站;
- 把兄弟橋擴闊;
- 建造1條連接橋及兩部升降機;及
- 進行附屬工程,包括重建道路、建造上蓋、渠務、環境美化、交通輔助設施、街道照明、斜坡、水務等工程及提供相關設施予交通管制監察系統。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20號(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聯絡
備註
現邀請符合下列資格的承建商承投招標項目:
- 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 (經確認者);及
- 在過去八年內在本地或海外至少完成一項道路及渠務工程合約,而該項合約在批出時的原來價值不低於1億港元,或一項工程合約涉及道路及渠務工程,而該道路及渠務相關的工程價值不低於1億港元。
如由本地和 / 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領導成員或持股人必須符合上述 (a) 的要求,及其合營企業必須集體地符合上述 (a) 及 (b) 的要求。詳情列於投標資料中。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 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