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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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01/HY/2021 | 路政署 | 香港岛及离岛公共照明系统的管理、操作、安装和保养(2021-2025) | 不适用 | 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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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为期4年的定期工程合约,合约期由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合约范围包括设计、管理、操作、安装和维修香港岛及离岛的公共照明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一般包括传统的街道照明设备、乡村照明设备、高架道路标志照明设备、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照明设备、安全岛指示灯及相关的电缆、管道及附属装置。指定合约范围内约有30 000盏路灯及村灯、900个安装于高架道路标志及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的照明设备,以及2 200个安全岛指示灯。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联络
备注
(a)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b) 是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i)曾进行招标文件所述道路照明维修工程的承建商或(ii)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工业用途电气装置工程的承建商或(iii)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c) 承建商如非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工业用途电气装置工程的承建商或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1年6月16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路政署路灯部总工程师,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2021年7月2日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evb.gov.hk/s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d)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h)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s://www.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