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HY/2019/13 (工务计划项目第 461TH号) |
路政署 | 中九龙干线 ― 大楼及机电工程 | 不适用 | 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由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延期) (由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再延期) |
详情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
- 建造中九龙干线之隧道大楼,包括行政大楼及位于油麻地、何文田及启德的通风大楼;
- 机电工程包括屋宇设备系统、隧道通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照明系统、中央控制及监察系统、特低压系统、电力系统、供水及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以及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
- 隧道墙板和隔热层、环境美化工程、机电工程的测试及校验;及
- 空气净化系统、中央控制及监察系统和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在开展运作后的测试。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指明的投标箱(「指明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如在 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 12 时。如在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明投标箱位置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长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符合所有以下要求(a)、(b)及(c)项的承建商或符合以下要求(d)项而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经确认者)及建筑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
- 自原订但不包括截标日期起计 10 年内,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合约,而调整后的合约价值不低于港币6亿元。按招标文件内订明,调整后的合约价值是批出合约金额调整至现时价格计算;
- 自原订但不包括截标日期起计 10 年内,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包含楼宇结构建筑工程的合约,而总建筑楼面面积最少6千平方米;
- 如属合营企业投标者,
- 最少一名参与者或股东)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及
- 最少一名参与者或股东)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建筑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及
- 其中总百分比最少40%的参与者或股东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或建筑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及
- 当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不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或建筑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所占总百分比不多于60%;及
- 而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须在自原订但不包括截标日期起计7年内,以主要承建商的身分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两项相关工程合约,而每项合约的价值须等同或大于在「承建商管理手册」中所列出于上述工程类别的丙组(试用期)承建商可承担的合同或工程限额;及
- 合营企业(统一评估为一整体)须符合上述要求 (b) 及 (c)项。
有关投标者及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 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经确认者)及建筑工程丙组(经确认者)内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9年11月12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何文田忠孝街 88 号何文田政府合署6楼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总工程师1/主要工程,及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总分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