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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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7/10 (工务计划项目第857TH号) |
路政署 | 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 -北面连接路隧道大楼及机电工程 | 不适用 | 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由2018年2日9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延期) |
详情
工程主要包括:
- 建造隧道大楼,包括行政大楼、收费控制大楼、维修厂及训练场地、附属控制站及其他附属建筑物和设施;
- 重置两座政府设施;
- 机电工程,包括隧道通风系统、隧道及道路照明系统、中央管理及控制系统、电力系统,屋宇设备系统及车辆缴费系统等;以及
- 相关的隧道墙板、水务、排水、污水及环境美化工程等。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三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若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符合所有以下要求 (a) 及 (b) 及 (c) 及 (d) 的承建商或符合以下要求 (e) 而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和建筑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过去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建造合约,而调整后的合约价值不低于港币7亿元。按招标文件内订明,调整后的合约价值是批出合约金额调整至现时价格计算;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过去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建造建筑物的工程合约,而建造的总建筑楼面面积须不低于2,000平方米;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过去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设计、安装、测试及试行运作行车或铁路隧道通风系统的工程合约,而隧道的总长度须不低于800米;
- 如属合营企业投标者,
- 最少一名参与者或股东 (其未必是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 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和建筑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及
- 其中总百分比最少40%的参与者或股东,不论其是否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承建商;及
- 当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不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承建商时,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所占总百分比不多于60%;而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须在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7年内,以主要承建商的身分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两项相关工程合约,而每项合约的价值须等同或大于在「承建商管理手册」中所列出于上述工程类别的丙组(试用期)承建商可承担的合同或工程限额;及
- 合营企业内的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须符合上述要求(b) ; 及
- 合营企业(统一评估为一整体)须符合上述所有要求(a),(b),(c) 及(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