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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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4/16 (工务计划项目第 6703TH号) |
路政署 | 西贡公路改善工程第一期 - 清水湾道至匡湖居 | 不适用 |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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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包括兴建车道、连行人道的行车桥、行人天桥及隔音屏障;拆卸并重置1间乡公所、1间公厕和2个垃圾收集站;以及相关的土木及道路工程、斜坡及土力工程、公共照明设施、渠务及水务工程和环境美化工程。工程预计于2016年2月展开,约需时52个月完成。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若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挂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并已被确认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15年内,于本地或海外完成最少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合约,其经调整的合约金额不少于4.5亿港元及工程范围包括在现有道路上进行临时交通管理计划;及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15年内,于本地或海外完成最少一项工程包含兴建行车桥、铁路桥梁或行人天桥,而该桥梁须以结构钢材(包括复合结构)兴建和最大跨距不少于25米。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下列联络人索取:
联络人 : 戴乐儿先生
迈进基建环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西421号华明中心L5楼
电话号码: (852) 2859 1384
传真号码: (852) 2540 1580
电邮地址: rockytay@meinhardt.com.hk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