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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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3/22 | 路政署 | 香港路政署树木初步数据采集服务 | 不适用 | 201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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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服务包括为路政署负责保养的植被范围进行系统性树木普查,收集和核实范围内个别树木的特质资料,以及建立树木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并整合到路政署的中央树木资料数据库。此项服务预定于 2014 年 4 月 展开,约需时 30 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份)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41 楼 4128f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 若 201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期间发出 8 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现邀请具备以下资格的承办商投标(紧接截标日期前计算):
- 于过去 5 年内,完成最少2项相关的地理资讯系统项目,各项目均利用地理资讯系统技术,进行数据转换及 / 或数码化及地理资讯系统平台的开发,而合约费用不可少于港币50万元;及
- 于过去 5 年内,完成最少2个相关的树木特质普查项目,各项目利用的树木普查方法均符合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技术通告(工务)第3/2006号订明的标准,或同等规定,而合约费用不可少于港币50万元;及
- 于过去 5 年内,完成最少2项相关土地测量项目,各项目均利用土地测量技术进行,而合约费用不可少于港币20万元。
-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 批出是项合约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