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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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3/19 (工务计划项目第6810TH号) |
路政署 | 屯门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 | 不适用 |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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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程包括沿屯门公路(市中心段)设置隔音屏障和隔音罩以及进行相关的渠务、道路、改移公用设施、街道照明、交通辅助设施和环境美化工程。工程预计于2015年12月展开,约需时 36个月完成。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挂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用于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并已被确认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10年内,完成最少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合约,其合约金额不少于3亿港元。
不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5年10月20日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何文田忠孝街88号何文田政府合署3楼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http://www.devb.gov.hk/tc/ 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 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向下列联络人索取 :
联络人 : 吴柏鸿先生
万利仕(亚洲)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6至48号
运通商业大厦5楼
电话号码 : (852) 3168 2028
传真号码 : (852) 3168 2022
电邮地址 : simonng@manningsasia.com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