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HY/2013/19 (工务计划项目第6810TH号) |
路政署 | 屯门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 | 不适用 |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
详情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沿屯门公路市中心段设置隔音屏障和进行相关的渠务、道路、土力、环境美化工程、辅助交通设备和街道照明。工程预计于2014年8月展开,约需时36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非本地承建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领导成员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并已被确认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以上之承建商或合营企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自原订截标日期起计10年内,完成最少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合约其合约金额不少于3亿港元。
有关投标者的资格及或由本地和/或非本地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如适用)的要求,详列于投标资料中。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或任何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