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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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2/09 | 路政署 | 锦壆路的改善工程 — 文苑村段及侨兴路近黄泥墩横跨明渠拟建行车桥 | 不适用 | 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由2013年4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时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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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
锦壆路的改善工程 — 文苑村段
- 改建、扩阔及重整一段约380米长的锦壆路—文苑村段为7.3米至9.3米阔的双线双程不分隔行车道,并于两旁兴建1.8米阔的行人路;以及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渠务、环境美化、水务、交通辅助设施工程和提供照明设施。
侨兴路近黄泥墩横跨明渠拟建行车桥
- 兴建一条行车跨桥,桥身以三个箱形暗渠形式建造,提供每边7米阔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
- 兴建每边2.2米阔的行人路;以及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渠务工程和提供照明设施。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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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有关的认可名册名称)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成员之一必须是名列(有关的认可名册名称)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2013年4月5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的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有关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