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HY/2012/07 (工务计划项目第6825TH号) | 路政署 | 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 - 南面连接路高架道路段 | 不适用 | 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由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时延期) |
详情
合约主要包括设计及建造以下项目:-
- 约1.6公里长的跨海双程双线分隔高架行车道及相关的接驳道路和支路,连接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和北大屿山公路;
- 更改北大屿山公路和翔东路的部分路段及重定路线;
- 沿翔东路铺设消防水管;以及
- 附属工程,包括工地平整、斜坡、天然山坡灾害防护、渠务、污水、水务、公用设施、环境美化及机电工程等。
工程预计于2013年6月展开,约需时45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可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投标者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并已被确认的丙组承建商。如属合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投标者”),合营企业内的领导成员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并已被确认的丙组承建商。
-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任何一个成员/股东,必须于过去10年内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或正在进行最少一项土木工程的设计及建造合约,而该项合约在批出时的价值(经调整至2012年第一季的价值计算)不低于2亿港元。
-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任何一个成员/股东,必须于过去10年内在香港和/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高架道路工程的建造合约,而该项合约内的高架道路工程在批出时的价值(经调整至2012年第一季的价值计算)不低于2亿港元。
有关投标者的详细资格的要求,详列于投标资料中。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若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