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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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2/06 (工务计划项目第6720TH号) | 路政署 | 粉岭公路扩阔工程―泰亨至和合石交汇处 | 不适用 | 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由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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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程主要包括:
- 扩阔泰亨与和合石交汇处之间一段长约2.0公里的粉岭公路(不包括南华莆至桥头之间的路段),由双程三线分隔行车道改为双程四线分隔行车道,以及在双方向的分隔行车道加建符合标准的路肩;
- 在和合石粉岭公路南行段,扩阔约250米连接马会道的支路;
- 为泰亨至南华莆一段长约1.2公里的大窝西支路重新定线;
- 在九龙坑兴建车桥(连行人路);分别在泰亨、大窝、何家园和和合石拆除四条现有行人天桥及兴建四条行人天桥,和在南华莆拆除一条现有行人天桥;以及
- 兴建相关的隔音屏障、地面行车道、通道、行人路及单车径;相关的斜坡工程、路灯、交通辅助设施、排水装置、水喉总管、环境美化和机电工程。
工程预计于2013年2月展开,约需64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须把投标书送交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 现邀请符合下列资格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
- 在过去10年内(由原定截标日期起计算)完成至少一项香港境内或境外的道路及渠务工程合约,该合约须涉及在现有道路上实施临时交通措施,而在批出时的工程合约价值不低于5亿5千万港元;及
- 在过去10年内(由原定截标日期起计算)完成至少一项香港境内或境外的工程合约,该合约须包括桥梁工程,而在批出时的桥梁工程价值不低于1亿港元。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是次投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