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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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1/05 | 路政署 | 西贡莫遮輋及大埔大埔尾村通道改善工程 | 不适用 |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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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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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阔现有西贡莫遮輋一段约180米长的行车道为2.7至3.5米阔的单线行车道,及兴建一段约120米长、4.5米阔的单线行车道作双程使用,以及相关行人路及避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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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阔现有大埔大埔尾村一段约80米长的行车道为4.0至6.0米的单线行车道作双程使用,及相关行人路/行人梯,以及重铺整一段约45米长的行车道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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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岩土工程,包括斜坡巩固工程及护土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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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附属工程,包括渠务、水务、环境美化及提供照明设施。
工程预计在2013年8月展开,约需20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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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甲组或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承投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