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07/HY/2011 | 路政署 | 路政署定期合约(除快速公路外之沙田、西贡及离岛区道路管理及维修2012-2018) | 不适用 |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详情
这是一项为期6年的定期工程合约。合约期由2012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工程主要为管理和维修沙田、西贡及离岛区的公共道路(快速公路除外),包括进行相关的斜坡、道路构筑物、园境设施和小规模道路改善工程。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承投这次招标项目。如是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详细要求列于投标资料中。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