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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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0/09 (工务计划项目第829TH号) |
路政署 | 锦壆路的改善及扩建工程 | 不适用 | 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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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 -
- 兴建一条长约490米、阔10.3米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连2米阔行人路,连接现有的锦壆路及青山公路(潭尾段);
- 把壆围南路以东一段长约145米的锦壆路,改为10.3米阔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连2米阔行人路;
- 把攸壆路及文苑路之间一段长约155米的路段,改为7.3米阔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连2米阔行人路;
- 沿一段锦壆路兴建多段共长360米的 3.5米阔单车径 ;以及
- 进行相关的渠务、水务、斜坡及环境美化、隔音屏障、照明等工程。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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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成员之一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 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