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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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0/05 | 路政署 | 元朗八乡大江埔道路改善工程及横跨沙田牛皮沙街及广善街交界处附近明渠的拟建行人路工程 | 不适用 |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由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中午12时正延期) (由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再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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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
- 把元朗江大路约530米长的部分行车路段扩阔为3.5米阔的单线双程行车道连1.6米阔的相关行人路及避车处;
- 重建/重铺元朗江大路约330米长的剩余部分路段;
- 于沙田牛皮沙街及广善街交界处附近明渠的南面行车道旁边兴建一条约30米长,3.1米阔横跨现有明渠的行人桥;
- 重建位于沙田牛皮沙街及广善街交界处附近的行人路和行车道部分路段; 及
- 相关的排水、土力及环境美化等工程。
工程预计在2011年8月展开,并于2013年5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 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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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甲组及乙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