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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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09/15 (工务计划项目第579TH号) |
路政署 | 中环湾仔绕道 ─ 铜锣湾避风塘段隧道工程 | 不适用 | 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由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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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程主要包括:
- 建造前湾仔公众货物装卸区和铜锣湾避风塘一段的隧道及有关的临时填海。当上述隧道建成后,移除有关的临时填海;
- 建造位于海底隧道下方的钻挖及打破式隧道;
- 建造东面通风大楼地基和沿铜锣湾避风塘东面防波堤一段的东排风口;
- 有关的排水和渠务工程;和
- 重新安排铜锣湾避风塘的系泊设备。
工程预计在2010年6月展开,并于2015年12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 (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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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海港工程和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 (经确认者) 承投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