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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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24/HY/2009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总目706分目6100TX号 ) |
路政署 | 改善道 路中央分隔栏紧急通道 | 不适用 | 2010 年 5月7 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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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为约46 个在 港岛、九龙及新界不同位置的道路中央分隔栏的紧急通道进行改善工程。
工程预计在2010年 7月展开,约需24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 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甲组及乙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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