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HY/2008/12 (工务计划项目第76TI号) |
路政署 | 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 | 不适用 |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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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程主要包括:
- 在小榄交汇处附近的屯门公路往九龙方向辟设1个巴士转乘站;
- 在大榄角回旋处附近的屯门公路往屯门方向辟设1个巴士转乘站;
- 把兄弟桥扩阔;
- 建造1条连接桥及两部升降机;及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重建道路、建造上盖、渠务、环境美化、交通辅助设施、街道照明、斜坡、水务等工程及提供相关设施予交通管制监察系统。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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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符合下列资格的承建商承投招标项目:
- 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 (经确认者);及
- 在过去八年内在本地或海外至少完成一项道路及渠务工程合约,而该项合约在批出时的原来价值不低于1亿港元,或一项工程合约涉及道路及渠务工程,而该道路及渠务相关的工程价值不低于1亿港元。
如由本地和 / 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领导成员或持股人必须符合上述 (a) 的要求,及其合营企业必须集体地符合上述 (a) 及 (b) 的要求。详情列于投标资料中。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 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