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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回应传媒有关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工程的查询

  就传媒报道及查询有关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工程的「检查及测量申请表格」事宜,路政署今日(二月十日)回应如下:

  报道涉及的工程项目为「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观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合约编号HY/2011/03)」。该工程合约包括设计及建造由机场岛上的观景山至香港口岸的一段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以及连接香港口岸与香港国际机场的道路。总承建商是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工程顾问公司是奥雅纳工程顾问。

  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于二○一八年七月底向路政署报告,承建商未有按合约要求依时提交一万多份「检查及测量申请表格」,占工程合约须提交的此类表格约28%。

  路政署立即要求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提交工地施工记录,并于二○一八年八月收到相关记录,当中包括大量于施工期间由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拍摄的照片记录。路政署另聘独立顾问公司审视该批记录,以确认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有否履行监督承建商进行施工的职责。

  独立顾问公司详细审视所有记录,并抽样查看相关电脑档案内的记录,以及与工程人员会面,以查证文件的真确性。独立顾问公司认为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能于短时间内提供充分的证据,显示工程顾问公司一直有系统地储存大量的相片记录。

  在这次调查中,独立顾问公司会见过不同职级的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以了解更多工程及储存记录的细节。会见过的驻地盘工程人员均对监工细节相当熟悉,显示他们均曾真正参与工程监督工作。

  在审视过程中,独立顾问公司未有发现有任何虚假文件的情况。独立顾问公司经审视记录后,亦确认工程顾问公司驻工地工程人员有履行监督工程的职责,并于二○一八年十月向路政署提交报告。

  基于工程合约的要求,承建商补交该批「检查及测量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上标示签署当日的日期,而非有关工序的施工日期,以示有关表格为延迟递交的表格。

  路政署强调,事件不涉及工程质量问题,而是承建商没有依时按程序提交文件。路政署已将工程顾问公司及承建商就有关事宜未如理想的表现反映于其季度表现报告内,并敦促改善。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大桥启用前,已确认承建商按照合约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技术及安全要求。
 
2019年2月1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