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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及新界东公共照明系统的管理、操作、安装和保养合约招标

  路政署今日(五月二十日)为九龙及新界东公共照明系统招标承投一份为期四年的管理、操作、安装和保养合约(合约编号01/HY/2010)。

   是份合约将会由路政署路灯部监管。合约期由二○一○年十月至二○一四年九月,范围包括设计、安装、管理、操作和维修九龙及新界东的公共照明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一般包括传统的街道照明设备、乡村照明设备、高架道路标志照明设备、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照明设备、安全岛指示灯、行人天桥照明设备、行人隧道照明设备、有盖行人通道/码头有盖行人通道照明设备、康乐设施站照明设备及相关的电缆、管道及附属装置。

    指定合约范围内约有52,800盏路灯、5,300个安全岛指示、770个具有照明设备的高架道路标志及路旁路线指示标志、360条具有照明设备的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约共14,000盏照明设备)、38个具有照明设备的有盖行人通道/码头有盖行人通道及康乐设施(约共100盏照明设备)。

    投标书须放入设置于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截标日期为二○一○年七月二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

    如有查询,可致电二三七○ 四八○六。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