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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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HY/2023/15 | 路政署 | 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结构维修工程,合约二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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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在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南行线进行外置式预应力钢缆的更换工作。工程预计于2023年12月展开,需时约65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截标当日期间的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路桥结构的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第I级-供应及安装预应力系统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路桥结构的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第I 级 - 供应及安装预应力系统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或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在原定的截标日期的过去10年内在香港或以外的地方完成最少一份涉及供应及安装预应力系统的混凝土路桥结构的工程建造合约,当中包括累计价值不低于港币3亿元的供应及安装预应力系统工程。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路桥结构的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第I 级 - 供应及安装预应力系统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3年10月20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18-22号海滨广场一座17楼1706-13室路政署工程项目组长/新界,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evb.gov.hk/s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s://www.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