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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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4/03 | 路政署 | 颂富轻铁站至天水围天华村服务设施大楼的接驳行人天桥加建升降机及楼梯 | 不适用 |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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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包括:- 加建一部升降机(容纳十二人) 以及相关土木工程;
- 加建一段约19米长和2米阔(内计)的有盖楼梯;
- 将拟建的升降机和有盖楼梯接连至现有行人天桥;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土木、机电、结构、岩土、土地勘测、渠务、照明设施及环境美化与及装置交通标志、树木砍伐和补偿种植。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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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甲组或乙组承建商承投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