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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
 

供 互 聯 網 使 用 的 招 標 公 告

招 標 公 告 細 節


招標編號:

合約編號 HY/2007/14
(工務計劃項目第6801TH)

   

採購部門:

路政署

   

投標項目:

屯門公路於青田交匯處段道路擴闊工程

   

項目內容:

工程主要包括擴闊屯門公路一段長約240米的路段,把這段雙程雙線行車道改為雙程三線行車道;進行相關工程,包括架設隔音屏障、渠務工程、斜坡改善工程、安裝道路照明設備、環境美化工程及安裝交通輔助設備。

工程預計在2008年5月展開,約需17個月完成。

   

估計所需數量:

不適用

   

聯絡人:

投標表格和其他資料可向下列聯絡人索取:

姓名:

麥敬仁先生

地址

九龍何文田
忠孝街88號
何文田政府合署三樓
路政署

電話號碼 (852) 2762 3622
傳真號碼 (852) 2714 5289
   

截止日期/時間:

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遞交投標書的
地點及方法: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20號 (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備註:

現邀請能符合下列資格的承建商承投招標項目 :

  1. 名列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獲准承投道路及渠務工程的丙組承建商 (經確認者);及
  2. 在過去五年內在本地或海外至少完成一項有關道路及隔音屏障建造的工程合約,而該合約在批出時的原來價值不低於4仟萬港元,如有關工程以合營企業完成,投標者所佔上述工程合約價值(以之前的工程價值參與比率計算)不低於4 仟萬港元。

如由本地和 / 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領導成員或持股人必須符合上述 (a) 的要求,及其合營企業必須集體地符合上述 (b) 的要求。詳情列於投標資料中。

投標一經採納,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標日期將延至下一個星期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這項更改會在電台公布。

是次招標不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一份投標書,即使該份投標書索價最低或根據計分評審法或公式評審法獲得最高總評分。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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