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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服務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提交電子資訊的規格,方式及程序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路政署會接納根據以下之規格,方式及程序提交的電子資訊:

(A)語言

  1. 英文電子紀錄須利用美國信息(American Standard Code for Information Interchange(ASCII)) 進行編碼。

  2. 中文電子紀錄須採用 大五碼(Big-5)或ISO10646標準。

  3. 利用大五碼標準編製的電子 紀錄,只限採用已編入大五碼標準,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公布的「香港增補字符集」的字符。「香港增補字符集」可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數碼21新紀元」網站(網址:http://www.digital21.gov.hk/) 下載;及

  4. 利用ISO10646標準編製的電子紀錄,只限採用已編入ISO10646標準的中日韓文統一表意字符集 (Chinese-Japanese-Korean(CJK) Unified Ideographs characters)的字符。

(B)傳送電子紀錄的方式

  1. 電子紀錄可利用以下 列方式提交-

    1. 依照互聯網工程專責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所公布的簡單郵遞傳送規約(Simple Mail Transfer Protocol (SMTP))及保密/多功能互聯網郵遞伸延 (Secure Multipurpose Internet Mail Extension(S/MIME)) 標準,及利用容量不多於5MB的電子郵件提交。

    2. 以實物形及採用以下的標準:

      規格 應用範圍 評註
      1.44MB容量MS-DOS格式的3.5吋磁碟 檔案存量不多於一張磁碟的容量 壓縮方法如ZIP規格,將不會接納
      ISO9660格式的唯讀光碟CD-ROM           ------ 壓縮方法如ZIP規格,將不會接納
  2. 就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電子記錄而言,該電子郵件及附連的檔案均須加以數碼簽署及提交至hqs@hyd.gov.hk

  3. 就以3.5吋磁碟或CD-ROM方式提交電子記錄而言,所有檔案均須以數碼簽署及以親身或郵遞至

    路政署總辦事處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號
    何文田政府合署五樓
    (經辦人:助理部門主任秘書(行政))

(C)可接納之檔案規

檔案類型 可接納之規格
文字資料檔案
  1. 純文字 (TXT);
  2. 微軟的豐富文本格式 (RichTextFormat);
  3. 超文本標示語言格式 (HTML第3.2或4版本);或
  4. Adobe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Acrobat第3或4版本)
圖形檔案
  1. Encapsulated Post Scrip tFiles(EPSF);
  2. 標誌圖形檔案格式(Tag Image File Format (TIFF));
  3. 微軟公司所公布的視窗點陣圖(Windows BitMaps (BMP));
  4. 圖形互換檔案格式(Graphic Interchange File Format (GIF));或
  5. 聯合圖像專家小組規範(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Group (JPEG))。
電腦輔助設計繪圖(CAD)檔案
  1. Micro Station(DGN);
  2. Intergraph 數碼印刷室 (Digital Print Room (DPR));
  3. Autodesk Drawing Exchange Format (DXF);或
  4. 初始圖形交換規格(Initial Graphic Exchange Specification (IGES))。

評註:只有以上的檔案規格,才可獲接納。

(D)數碼簽署

在下述情況下,根據法定條文提交的電子紀錄必須附有數碼簽署 —

  1. 條文明確規定須作簽署;或
  2. 條文規定所提交的文件須採用特定表格及必須在該特定表格上簽署。

然而,為方便確實身分及盡快處理你提交的資料,你不論屬(a)或(b)的情況下與否,也請提交附有數碼簽署的電子紀錄。

只有資訊科技署署長根據《電子交易條例》認可的核證機關發出的認可證書所證明的數碼簽署,才可獲接納。數碼簽署須按照保密/多功能互聯網郵遞伸延標準(Secure Multipurpose Internet Mail Extension (S/MIME))及公開密碼 匙加密標準(Public-Key Cryptography Standards (PKCS))隨附 於電子紀錄。市面上現有瀏覽器的大部分升級版都可以支援利用公 開密碼匙加密。

就包括多個電子檔案及必須加以簽署的電子紀錄而言,每一個別檔案須分開加以數碼簽署。
 

(E)其他

提交的電子紀錄內不得載有電腦指令。這項預防措施是為避免提交的電子紀錄載有電腦指令,如電腦病毒、巨集指令及簡短程式(每次開啟電子檔案時都產生不同數值)或字段(數值可能視乎開啟電子紀錄的時間而變動)。